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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规划建设局直属单位
文章来源:东台市城建档案馆   点击率:9893 发布日期:2011/1/2 1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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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建设规划办公室

负责城市规划编制设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各类专业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对取得“一书两证”工程的定点放样把关和跟踪督查。

负责人:陈  伟                         办公室电话:0515-85215735

(2)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受理、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参与建设工程的相关中介机构等各方主体实施监督,贯彻执行关于建筑工程、外出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并查处违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行为;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强制推行规范化施工;负责我市外埠市场的开拓、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推荐工法、组织岗位培训。

负责人:梅  惠                         办公室电话:0515-85340009

(3)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原材料、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对其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查,依法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参与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参与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查和优质工程评选;参与辖区内有争议的工程质量鉴定仲裁和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完成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宏观                         办公室电话:0515-85214516

(4)市园林管理处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城镇绿化组的工作职能;负责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计划;会同市规划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化方面的总体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对市区的园林景点设施和市政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和集镇的绿化建设;负责查处城市绿化和市域风景名胜、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市区各单位开展义务植树、全民植树工作,开展绿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谢占鹏                          办公室电话:0515-85265121

(5)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接受市规划建设局的委托,依法对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与协调服务,负责对具备拆迁资格的拆迁人(拆迁单位)进行管理,依法维护拆迁市场秩序。

负责人:唐  伟                          办公室电话:0515-85213653

(6)市市政养护管理所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区道路挖掘许可的勘察和审批手续;负责城区的道路、桥梁、排水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养护,和新建设施的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设施的规划及改造计划;担负防汛、救灾、抢险等突发事故的处理,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接管,及工程资料的收集、存档。

负责人:盛祝平                          办公室电话:0515-85278110

(7)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墙材革新与节能建筑及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我市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编制我市墙改和发散工作的长期、近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墙改、散水领导小组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协助墙改和散水领导小组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围绕我市墙改和散水工作总目标,对本市新墙材、散装水泥发展进行行业管理,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督促相关部门和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发展新墙材、散装水泥的工作;负责发展新墙材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及散装水泥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宣传发动、统计报表和目标责任管理;

负责人:曹丽华                          办公室电话:0515-85251825

(8)市城建档案馆

组织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实施城建档案工作的具体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对各镇及市直有关单位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城建档案资料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服务工作,组织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组织、指导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科研工作,负责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负责人:戴  明                          办公室电话:0515-85213182

(9)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审查室内装饰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资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室内装饰工程的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验收、评估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和工程预、决算、定额取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维护室内装饰市场秩序;对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进行奖惩活动;负责协调处理室内装饰活动中的纠纷;组织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与管理等各类人员的培训;组织室内装饰行业技术、管理经验交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新设备的应用。

负责人:赵宏林                          办公室电话:0515-85212217

(10)市政绿化养护所

负责市区公共绿地、道路、广场和河滨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

负责人:唐春阳                          办公室电话:0515-85211476

(11)东台人民公园

负责人民公园的内部建设、管理、对外服务营业以及花卉苗木的培育生产工作。

负责人:周恒阳                          办公室电话:0515-85551599

(12)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市规建局委托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燃气发展规划;负责燃气工程设计审查,组织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和燃气工程设施使用审查;负责全市燃气供应单位的资质管理,对燃气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岗位的培训及上岗资格审查;负责燃气罐装重量、质量、燃气用具销售、维修、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燃气供应状况的综合统计;负责燃气公司(厂)初审和换气站(点)审批、发证管理工作;受市规建局和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委托,行使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人:夏晓明                         办公室电话:0515-8603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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