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城建档案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提高办事效率,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承诺目标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凭证真实、依据可靠、服务优质、办事高效,为城市规划建设事业服务。 二、承诺内容 (一)亮牌服务制 全馆人员一律实行亮牌服务。 (二)首问负责制 1、对来本馆查阅档案的用户,首位接待人负责登记、检索、调档、复制、审核到位。 2、来本馆办事的用户,首位接待人负责答复、办理、服务到位。 (三)限时服务制 1、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登记,并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2、为查阅档案资料的用户及时出具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3、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需要领用地形图的,及时提供;对市政府“实事工程”,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提供。 4、工程档案预验收由本馆在接到建设单位送交的《建设工程预验收申请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后,及时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三、违诺责任 违反服务承诺的本馆人员,有下列情况的予以相应惩处: 1、实行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本馆工作人员不廉洁,出具的档案证明材料与原始档案不符或严重违反服务承诺内容,经群众投诉查实后,给予待岗处罚。 2、不亮牌服务,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3、首问接待人服务不到位或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及时、用语不文明,损害单位形象的,给予批评、警告。 四、投诉和监督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馆以上承诺进行监督。 投诉地址:东台市鼓楼路377号 投诉电话:0515-85213808
二○○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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